台中市立台中第一高级中等学校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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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迁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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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知铨叙部有关公务员服务法第14条第1项规定相关解释
    转知台中市政府教育局修正「台中市政府教育局调用市立中小学教师服务实施要点」第四点,并自即日起生效
      转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所属国营事业机构负责人经理人董监事遴聘要点」第五点、第九点,并自即日生效
        转知行政院修正「公务人员兼任政府投资或转投资民营事业机构、财团法人及社团法人董、监事职务规定」第一点、第六点,并自即日生效
          函转教育部「公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甄选作业要点」
            转知台中市政府教育局有关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涉有不适任情事处理程序释疑一案
              转知铨叙部有关公务人员于留职停薪期间得否从事非属留职停薪事由之其他工作相关解释
                转知「教师法」第16条第1项第1款规定解释令
                  转知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解聘不续聘停聘或资遣办法第7条第2项第2款及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专业审查会组成及运作办法第8条第2项第2款所称3年起算始点
                    转知有关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解聘不续聘停聘或资遣办法之适用疑义
                      转知铨叙部有关公务员服务法规定相关解释(公务员公馀时间兼任街头艺人案)
                        转知教育部函释公务员及公立学校教师(含兼任行政职务教师)加入各类合作社成为社员并经选任为理(监)事,及其持股比例相关规范
                          转知教育部函释教师患有恐慌症是否符合103年6月18日修正之教师法第14条第1项第7款规定所称精神病之疑义
                            转知依法考试及格人员考试类科适用职系对照表,修正特考警察人员警察法制人员考试类科备注栏,增列该考试及格人员尚得适用人事行政职系
                              转知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修正「强化人事人员职务历练作业规定」,并自109年8月27日生效一案
                                转知铨叙部民国109年8月19日部法一字第10949640891号令
                                  转知铨叙部有关公务员服务法第13条第1项、第14条之2及第14条之3规定相关解释
                                    转知公务人员任用法施行细则第21条之1业经考试院民国109年7月31日考台组贰一字第10900049771号令修正发布
                                      转知教育部订定「教师法修正施行后办理解聘不续聘停聘及资遣案件注意事项」
                                        转知关于应公务人员特种考试一般警察人员考试二等考试刑事警察人员数码鑑识组考试及格人员,经铨叙部、考选部依依法考试及格人员考试类科适用职系对照表附则6规定,认定其考试类科适用资讯处理职系
                                          重申公务人员留职停薪期间不得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相关规定
                                            转知台中市政府教育局修正「台中市政府教育局调用市立中小学教师服务实施要点」第六点,并自即日起生效
                                              转知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解聘不续聘停聘或资遣办法执行程序
                                                转知「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解聘不续聘停聘或资遣办法」业经教育部于中华民国109年6月28日以台教授国部字第1090065514B号令订定发布
                                                  函转教育部修正「不适任教育人员之通报与资讯蒐集及查询办法」,名称并修正为「不适任教育人员之通报资讯蒐集及查询处理利用办法」,请查照。
                                                    转知铨叙部有关公务员服务法第13条第1项规定相关解释一案,请查照。
                                                     
                                                      函转教育部修正「中小学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办法」,名称并修正为「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办法」,业经该部于中华民国109年6月28日以台教授国部字第1090063918B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法规条文)1份,请查照。
                                                       
                                                        转知铨叙部有关公务员服务法第14条第1项规定相关解释一案,请查照。
                                                          「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原住民族语老师资格及聘用办法」部分条文,业经教育部会衔原住民族委员会于中华民国109年6月28日以台教授国部字第1090063795B号、原民教字第10900370301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法规条文)1份,请查照。
                                                            函转「国立高级中等学校教师介聘办法」部分条文,业经教育部于中华民国109年6月28日以台教授国部字第1090063916B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法规条文)1份,请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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