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立台中第一高级中等学校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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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绩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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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知「教育奉献奖选拔及表扬要点」第4点、第5点,业经教育部以113年2月7日台教师(三)字第1122605253A号令修正发布
    转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办理模范公务人员审议程序及表扬作业规定」第三点、第四点,并自113年2月6日生效
      转知公务人员年终(另予)考绩考列丁等,于权责机关制发考绩(成)通知书及免职令前,已先因退休、辞职或其他原因离职,或所属公务人员于考绩免职确定前离职,请依铨叙部函说明二、三办理相关事宜
        转知台中市政府修正「台中市政府奖励模范公务人员实施要点」,并自民国113年1月1日起生效
          转知台中市政府修正「台中市政府奖励廉洁楷模实施要点」,并自112年11月1日生效
            转知公务人员考绩铨叙审定后,如其于该考绩考核期间经权责机关核定发布生效之平时考核惩处嗣经救济机关撤销,机关应如何处理
              转知「师铎奖评选及表扬活动实施要点」第7点,业经教育部以112年10月17日台教师(三)字第1122603934A号令修正发布
                转知台中市政府订定「台中市教师节敬师奖励实施要点」,并自即日起生效
                  转知教育部112年9月21日台教授国部字第1120120253A号令修正发布「公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成绩考核办法」第1条、第16条
                    转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表扬模范公务人员要点」第七点及「行政院办理模范公务人员审议程序及表扬作业规定」第四点,并自112年8月11日生效
                      转知台中市政府修正「台中市政府及所属各机关学校奖励绩优员工核发礼品礼券作业要点」,并修正名称为「台中市政府及所属机关机构学校奖励绩优员工核发礼品礼券作业要点」,自即日生效
                        转知「公务人员杰出贡献奖遴荐选拔审议及表扬要点」业经铨叙部民国112年6月7日部管二字第11255829371号令修正发布
                          转知「公务人员品德修养及工作绩效激励办法」名称修正为「公务人员激励办法」,并修正全文,业经考试院民国112年4月25日修正发布
                            台中市政府本(112)年模范公务人员当选名单
                              转知「各级学校资深优良教师奖励要点」第10点、第11点,业经教育部于中华民国112年2月13日以台教师(三)字第1122600309A号令修正发布
                                转知修正「台中市政府及所属机关学校提升公教人员客语能力奖励作业要点」,并自即日起生效
                                  转知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民国112年编印之「公务人员行政救济法规汇编」
                                    转知第1届「透明晶质奖」实施计画
                                      转知铨叙部民国112年1月19日部法一字第11255291301号令影本1份
                                        转知教育部「师铎奖评选及表扬活动实施要点」第3点、第4点、第8点,业经教育部于中华民国112年1月17日以台教师(三)字第 1112605106A号令修正发布
                                          转知台中市政府修正「台中市政府及所属各机关学校公务人员平时奖惩案件处理要点」部分规定及第十点附表,并自即日生效
                                            转知铨叙部修正「各机关办理公务人员考绩(成)作业要点」第12点、第15点及第24点,并自本(111)年11月9日生效
                                              「人事管理人员奖惩规定」修正为「人事人员奖惩规定」
                                                转知有关考绩委员会委员于任期中办理留职停薪之处理方式
                                                  转知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修正「公务人员考绩考列丙等人员辅导训练实施计画」第3点
                                                    转知「师铎奖评选及表扬活动实施要点」第3点、第7点、第8点,业经教育部于中华民国111年5月25日以台教师(三)字第1112600683A号令修正发布
                                                      转知台中市政府本(111)年模范公务人员当选名单
                                                        转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属机关(构)执行重大专案奖励要点」第五点及修正对照表各1份,并自民国111年3月23日生效
                                                          转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表扬模范公务人员要点」第七点及「行政院办理模范公务人员审议程序及表扬作业规定」第三点,并自111年3月23日生效
                                                            转知有关师铎奖获奖人员涉「师铎奖评选及表扬活动实施要点」第3点第4款消极条件之相关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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