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立台中第一高级中等学校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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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勤差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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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知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函以,有关自114年1月1日起,聘僱人员慰劳假年资采计一案
    转知自114年1月1日起,各机关于核计公务人员休假日数时,其曾服务于铨叙部「政府捐助(赠)之财团法人或政府暨所属营业、非营业基金转投资事业汇整表」所列财团法人或事业机构职务之全时专任年资,得采计为公务人员休假年资
      转知「公务人员周休二日实施办法」业经行政院会同考试院于113年8月29日发布废止
        转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属各机关(构)人员赴香港或澳门注意事项」,并自113年8月26日生效
          转知有关高级中等以下学校代理教师得利用无课务时段参加在职进修案
            转知「台湾地区公务员及特定身分人员进入大陆地区作业规定」部分规定,业经内政部于113年5月15日以台内移字第11309334541号令修正发布
              转知「高阶公务人员中长期发展性训练成绩评量要点」第4点,业经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于113年3月22日以公评字第1132260050号令修正发布
                转知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修正之「天然灾害停止上班及上课作业Q&A」(113年1月修订版)及「天然灾害停止上班及上课作业Q&A(图卡版)」(113年1月)
                  转知113年度荐任公务人员晋升简任官等训练、警正警察人员晋升警监官等训练及委任公务人员晋升荐任官等训练课程配当表
                    转知各机关学校公务人员因退休等事由致当年度依政府行政机关办公日历表所定上班日少于公务人员请假规则第7条第1项所定「应给休假日数」者,自113年1月1日起从宽核发休假补助费及未休假加班费
                      转知公务人员保障法第23条加班补偿与补休假期限之计算等疑义
                        转知教育部112年11月15日台教学(三)字第1122805842A号令修正发布「教育部奖助性别平等教育硕博士论文要点」
                          转知内政部修正「简任第十职等及警监四阶以下未涉及国家安全利益或机密之公务员及警察人员赴大陆地区作业要点」第三点,并自112年11月7日生效
                            转知行政院修正「各机关公务员性别主流化训练计画」,名称并修正为「各机关性别平等训练计画」,自中华民国113年1月1日生效
                              转知教育部112年9月19日台教学(一)字第1122804641A号令修正发布「教育部奖助生命教育硕博士论文及期刊论文要点」
                                转知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函以,有关公务人员奉派(准)于休息日及放假日参加活动(如纪念或庆祝活动、文康活动等)、训练或研习等,得否核予补休
                                  转知配合行政院与所属中央及地方各机关(构)公务员服勤实施办法等法规之施行,行政院相关函释停止适用
                                    转知配合行政院与所属中央及地方各机关(构)公务员服勤实施办法等法规之施行,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及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相关函释停止适用
                                      转知台中市政府教育局修正「台中市奖励绩优市立中小学教师国内外全时进修研究实施计画」第伍点及第玖点第二项
                                        转知有关1月16日届龄退休公务人员退休当年「应上班日数」国民旅游卡休假补助费及未休假加班费之请领及核发事宜,并自113年1月1日起适用
                                          转知行政院修正「政府机关调整上班日期处理要点」第四点、第五点,并自112年5月25日生效
                                            转知内政部修正「台湾地区公务员及特定身分人员赴大陆地区线上申请须知」,并自112年4月28日生效
                                              转知「台湾地区公务员及特定身分人员进入大陆地区许可办法」业经内政部于112年4月26日以台内移字第11209110681号令修正发布
                                                转知各机关依「聘用人员聘用条例」及「行政院与所属中央及地方各机关约僱人员僱用办法」进用之聘用人员及约僱人员准用及比照公务人员保障法第23条加班补偿结算机制
                                                  转知公务人员考试录取人员于实务训练期间确诊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COVID-19)轻症请病假相关因应措施
                                                    转知客家委员会修正「客家委员会奖励客语绩优公教人员作业要点」第1点、第3点,并自112年3月29日生效
                                                      转知「公务人员训练进修作业注意事项」自112年3月28日起停止适用
                                                        转知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修正之「天然灾害停止上班及上课作业Q&A」(112年3月修订版)及「天然灾害停止上班及上课作业Q&A(图卡版)」(112年3月)
                                                          转知「天然灾害停止上班及上课作业办法」部分条文及第四条附表,业经行政院民国112年3月15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230244441号令修正发布施行
                                                            转知为因应112年1月1日施行之「行政院与所属中央及地方各机关(构)公务员服勤实施办法」,检送相关事项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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