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立台中第一高级中等学校人事室

:::

出勤差假

张贴日期 标题 超连结 档案下载
转知卫生福利部函有关托婴中心、居家托育服务及早期疗育机构、社区式长照机构(不含团体家屋)、身心障碍者日间照顾服务等,配合疫情三级警戒调降至二级(自110年7月27日至8月9日),相关防疫照顾假申请对象与期间
    转知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自110年7月27日至110年8月9日调降为二级警戒,部分场域开放并加强防疫管制措施,防疫照顾假申请对象与期间
      转知教育部有关教师于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期间申请延长婚假实施期限
        转知有关公务人员于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期间申请延长婚假实施期限
          转知全国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各类教育机构配合疫情警戒第三级延长至110年7月26日,家长于学校与各类教育机构停止到园(班)期间,如有照顾学童之需求,得申请防疫照顾假(不支薪)
            转知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因应疫情警戒第三级延长,全国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各类教育机构停止学生(学童)到园(班)期间,有关各机关(构)人员于该期间照顾子女需求之请假规定
              转知全国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各类教育机构配合疫情警戒第三级延长停止到校上课至110年7月12日,家长防疫照顾假(不支薪)申请对象与期间资讯
                转知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需要,公务人员考试录取人员于实务训练期间申请防疫照顾假及因应措施 
                  转知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配合校园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疫情停课,各机关(构)人员因停课延伸照顾子女需求之请假规定
                    转知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为防疫需要,自110年5月5日起实施不支薪「疫苗接种(含接种后发生不良反应)假」,公务人员考试录取人员如申请上开假别之因应措施
                      转知「行政院及所属各机关公务人员强制休假补助费改发国民旅游卡持用作业规定」自民国110年5月12日停止适用
                        转知铨叙部函释实施轮班、轮休制之公务人员依公务人员请假规则请生理假相关事宜
                          转知教育部配合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决议,自本(110)年5月5日起实施不支薪疫苗接种(含接种后发生不良反应)假
                            转知台中市政府配合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决议,自110年5月5日起实施不支薪疫苗接种(含接种后发生不良反应)假 
                              转知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修正天然灾害停止上班及上课作业Q&A 
                                转知教育部函示教育人员请陪产假规定
                                  转知公务人员请陪产假相关规定 
                                    转知110年度荐任公务人员晋升简任官等训练、警正警察人员晋升警监官等训练及委任公务人员晋升荐任官等训练课程配当表
                                      转知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公务人力发展学院订定「e等公务园+学习平台数码学习资源品质管控原则」及修正「e等公务园+学习平台课程建置及挂置规范」案,并自110年1月27日起生效
                                        转知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修正之「天然灾害停止上班及上课作业Q&A(问答资料)110年1月(修订版)」
                                          转知「天然灾害台风通报权责机关人事机构应变处理标准作业程序」自民国110年1月13日停止适用
                                            转知「国民旅游卡相关事项Q&A(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109年12月修订)」
                                              转知教师于聘任前发生得依教师请假规则规定给假之事实,于聘任后如何核给事宜,教育部经参酌公务人员给假情形,说明如附表
                                                转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与所属中央及地方各机关公务人员休假改进措施」第三点、第五点,并自民国109年12月22日生效
                                                  转知有关警察官制人员转任简荐委制人员,于参加荐任公务人员晋升简任官等训练遴选时,得否采计奖惩项目计分一案

                                                    转知有关荐任公务人员晋升简任官等训练等5项晋升官等(资位)训练办法部分修正条文
                                                      转知「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及所属机关办理各项训练测验试务规定」第十二点勘误表1份
                                                        转知有关现职公务人员复应其他公务人员考试录取,能否并计公务人员训练进修法第15条所称应继续服务期间疑义
                                                          转知保训会将「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及所属机关办理各项训练测验试务规定」及「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阅览试卷收费标准」,修正名称为「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复查成绩及阅览试卷收费标准」,并配合公务人员考试录取人员训练办法及各项晋升官等(资位)训练办法部分条文修正
                                                            转知「教育部补助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幼儿园教师在职进修作业要点」部分规定,业经教育部于中华民国109年10月15日以台教师(三)字第1090119225B号令修正发布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