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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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勤差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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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111)年1月12日修正公布並定自同年月18日施行之性別工作平等法(以下簡稱性工法)部分條文,本年1月18日修正發布之性工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條、第15條條文,以及性工法第15條第4項及第5項規定之解釋等3案
    轉知公務人員曾服務於改制為公務機關前之農田水利會,以及行政法人之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
      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修正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要點第2點、第7點、第8點及第3點附表1
        轉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重申110年12月18日(星期六)為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17案至第20案之投票日,是日為應放假日
          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111年度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公告」及最新版「歲時祭儀常見問題集」各1份
            轉知111年1月9日(星期日)為第10屆立法委員臺中市第2選舉區缺額補選、臺北市第5選舉區林昶佐罷免案之投票日,有關本府各機關學校設籍於該選舉區內並具投票權之所屬員工是日放假
              轉知民國110年12月18日(星期六)為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17案至第20案之投票日,是日為應放假日
                轉知銓敘部民國110年8月24日部法二字第11053777381號令及第11053777382號函之補充規定
                  轉知教師因安胎事由申請延長病假,得否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因素,放寬醫療機構診斷書規定疑義一案
                    轉知教育部配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家長如有親自照顧自主健康管理學童之需求者,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轉知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報到接受實務訓練前發生分娩、流產、配偶及親屬(含血親及姻親)死亡、結婚等事由,實務訓練期間應如何給假一案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示規定無症狀或輕症確診個案解除隔離治療後再進行7天居家隔離之期間,得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第3項規定請防疫隔離假
                          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及所屬機關辦理各項訓練測驗試務規定」第五十九點,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中華民國110年9月1日公評字第1102260151號令修正發布
                            轉知有關自111年1月1日起,聘僱人員慰勞假年資採計一案
                              轉知衛生福利部通函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0年8月24日至110年9月6日繼續維持二級警戒,托嬰中心、居家托育服務及早期療育機構有條件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送托兒童之家長於該期間(110年8月24日至110年8月31日)如有親自照顧兒童之需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轉知教育部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0年8月24日至110年9月6日繼續維持二級警戒,部分場域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防疫照顧假相關申請對象與期間
                                  轉知自民國111年1月1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數時,其所具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訓練期間,以及曾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全時專任人員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示有關公立中小學教師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嚴峻,無法取得國外大專校院碩士學位證書,得否以該校學位認證電子信件,申請改敘薪級疑義一案
                                      轉知勞動部函轉衛生福利部通函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0年7月27日至110年8月9日調降為二級警戒,托嬰中心、居家托育服務及早期療育機構有條件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送托兒童之家長於該期間(110年7月27日至110年8月9日)如有親自照顧兒童之需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轉知教育部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0年8月10日至110年8月23日繼續維持二級警戒,部分場域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
                                        轉知教育部函示有關教師在職進修學位因受疫情影響,延後取得較高學歷者申請改敘一案
                                          轉知衛生福利部函有關托嬰中心、居家托育服務及早期療育機構、社區式長照機構(不含團體家屋)、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等,配合疫情三級警戒調降至二級(自110年7月27日至8月9日),相關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
                                            轉知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0年7月27日至110年8月9日調降為二級警戒,部分場域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
                                              轉知教育部有關教師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
                                                轉知有關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
                                                  轉知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類教育機構配合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至110年7月26日,家長於學校與各類教育機構停止到園(班)期間,如有照顧學童之需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不支薪)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因應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類教育機構停止學生(學童)到園(班)期間,有關各機關(構)人員於該期間照顧子女需求之請假規定
                                                      轉知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類教育機構配合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停止到校上課至110年7月12日,家長防疫照顧假(不支薪)申請對象與期間資訊
                                                        轉知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需要,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申請防疫照顧假及因應措施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配合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停課,各機關(構)人員因停課延伸照顧子女需求之請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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