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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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勤差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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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公立中小學教師不得兼任研究助理部分,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有關自114年1月1日起,聘僱人員慰勞假年資採計一案
      轉知自114年1月1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數時,其曾服務於銓敘部「政府捐助(贈)之財團法人或政府暨所屬營業、非營業基金轉投資事業彙整表」所列財團法人或事業機構職務之全時專任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
        轉知「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業經行政院會同考試院於113年8月29日發布廢止
          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並自113年8月26日生效
            轉知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代理教師得利用無課務時段參加在職進修案
              轉知「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部分規定,業經內政部於113年5月15日以台內移字第11309334541號令修正發布
                轉知「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發展性訓練成績評量要點」第4點,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於113年3月22日以公評字第1132260050號令修正發布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之「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113年1月修訂版)及「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圖卡版)」(113年1月)
                    轉知113年度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警正警察人員晉升警監官等訓練及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課程配當表
                      轉知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因退休等事由致當年度依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所定上班日少於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7條第1項所定「應給休假日數」者,自113年1月1日起從寬核發休假補助費及未休假加班費
                        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加班補償與補休假期限之計算等疑義
                          轉知教育部112年11月15日臺教學(三)字第1122805842A號令修正發布「教育部獎助性別平等教育碩博士論文要點」
                            轉知內政部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三點,並自112年11月7日生效
                              轉知行政院修正「各機關公務員性別主流化訓練計畫」,名稱並修正為「各機關性別平等訓練計畫」,自中華民國113年1月1日生效
                                轉知教育部112年9月19日臺教學(一)字第1122804641A號令修正發布「教育部獎助生命教育碩博士論文及期刊論文要點」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有關公務人員奉派(准)於休息日及放假日參加活動(如紀念或慶祝活動、文康活動等)、訓練或研習等,得否核予補休
                                    轉知配合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等法規之施行,行政院相關函釋停止適用
                                      轉知配合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等法規之施行,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相關函釋停止適用
                                        轉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修正「臺中市獎勵績優市立中小學教師國內外全時進修研究實施計畫」第伍點及第玖點第二項
                                          轉知有關1月16日屆齡退休公務人員退休當年「應上班日數」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及未休假加班費之請領及核發事宜,並自113年1月1日起適用
                                            轉知行政院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四點、第五點,並自112年5月25日生效
                                              轉知內政部修正「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赴大陸地區線上申請須知」,並自112年4月28日生效
                                                轉知「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業經內政部於112年4月26日以台內移字第11209110681號令修正發布
                                                  轉知各機關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之聘用人員及約僱人員準用及比照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加班補償結算機制
                                                    轉知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輕症請病假相關因應措施
                                                      轉知客家委員會修正「客家委員會獎勵客語績優公教人員作業要點」第1點、第3點,並自112年3月29日生效
                                                        轉知「公務人員訓練進修作業注意事項」自112年3月28日起停止適用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之「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112年3月修訂版)及「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圖卡版)」(112年3月)
                                                            轉知「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部分條文及第四條附表,業經行政院民國112年3月15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23024444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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