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社團專職人員年資併公職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者重新核定注意事項 2018-05-07 黃 先生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7年4月27日中市教人字第1070036606號函轉教育部有關 「曾任社團專職人員年資併公職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者重新核定注意事項」 依教育部107年4月26日臺教人(四)字第1070053898號函轉銓敘部106年12月29日 部退三字第1064294463號及107年1月19日部退三字第1074300840號書函辦理。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公文 銓敘部函 教育部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