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務人員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錄取或及格,參加取得執業資格之相關訓練,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認定為得申請留職停薪之情事 2021-07-09 郭小姐 詳如附件 臺中市政府_函.pdf 考試院_行政院_令.pdf 銓敘部_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