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訂定「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表」,自一百零七年九月一日生效。 2018-09-12 黃 先生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107年9月3日府授人給字第1070209964號函轉 行政院民國107年8月30日院授人給字第1070050317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開函影本及「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表」各1份。 臺中市政府公文 行政院函 兼職費支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