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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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勤差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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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有關教師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
    轉知有關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
      轉知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類教育機構配合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至110年7月26日,家長於學校與各類教育機構停止到園(班)期間,如有照顧學童之需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不支薪)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因應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類教育機構停止學生(學童)到園(班)期間,有關各機關(構)人員於該期間照顧子女需求之請假規定
          轉知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類教育機構配合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停止到校上課至110年7月12日,家長防疫照顧假(不支薪)申請對象與期間資訊
            轉知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需要,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申請防疫照顧假及因應措施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配合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停課,各機關(構)人員因停課延伸照顧子女需求之請假規定
                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為防疫需要,自110年5月5日起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假」,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如申請上開假別之因應措施
                  轉知「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改發國民旅遊卡持用作業規定」自民國110年5月12日停止適用
                    轉知銓敘部函釋實施輪班、輪休制之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請生理假相關事宜
                      轉知教育部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議,自本(110)年5月5日起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假
                        轉知臺中市政府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議,自110年5月5日起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假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 
                            轉知教育部函示教育人員請陪產假規定
                              轉知公務人員請陪產假相關規定 
                                轉知110年度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警正警察人員晉升警監官等訓練及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課程配當表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訂定「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數位學習資源品質管控原則」及修正「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課程建置及掛置規範」案,並自110年1月27日起生效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之「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問答資料)110年1月(修訂版)」
                                      轉知「天然災害颱風通報權責機關人事機構應變處理標準作業程序」自民國110年1月13日停止適用
                                        轉知「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Q&A(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12月修訂)」
                                          轉知教師於聘任前發生得依教師請假規則規定給假之事實,於聘任後如何核給事宜,教育部經參酌公務人員給假情形,說明如附表
                                            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三點、第五點,並自民國109年12月22日生效
                                              轉知有關警察官制人員轉任簡薦委制人員,於參加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遴選時,得否採計獎懲項目計分一案

                                                轉知有關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等5項晉升官等(資位)訓練辦法部分修正條文
                                                  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及所屬機關辦理各項訓練測驗試務規定」第十二點勘誤表1份
                                                    轉知有關現職公務人員復應其他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能否併計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15條所稱應繼續服務期間疑義
                                                      轉知保訓會將「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及所屬機關辦理各項訓練測驗試務規定」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閱覽試卷收費標準」,修正名稱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複查成績及閱覽試卷收費標準」,並配合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及各項晉升官等(資位)訓練辦法部分條文修正
                                                        轉知「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在職進修作業要點」部分規定,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10月15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090119225B號令修正發布
                                                          轉知「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2條、第3條、第6條,業經行政院於109年7月15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090036929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轉知教育部修正發布「教師請假規則」部分條文及「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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