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有關教師於COVID-19(武漢肺炎)防疫期間,其婚假如因國際疫情嚴峻,致無法於法定(延長)期限內請畢,得經學校同意,於疫情結束後1年內請畢相關規定。 2020-05-14 黃 先生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9年5月11日中市教人字第1090036969號函轉 教育部109年5月4日臺教人(三)字第1090061699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一份。 公文-台中市政府教育局 教育部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