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立台中第一高级中等学校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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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转有关教师于COVID-19(武汉肺炎)防疫期间,其婚假如因国际疫情严峻,致无法于法定(延长)期限内请毕,得经学校同意,于疫情结束后1年内请毕相关规定。

  • 2020-05-14
  • 黄 先生
一、依据台中市政府教育局109年5月11日中市教人字第1090036969号函转
        
教育部109年5月4日台教人(三)字第1090061699号函办理。

二、检附原函影本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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