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主管機關所屬學校公務人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條之1第8項規定應調離學校現職之處理參考流程」 2022-09-22 趙主任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函轉教育部111年9月19日臺教人(二)字第1114203030號函檢送「主管機關所屬學校公務人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條之1第8項規定應調離學校現職之處理參考流程」一份。 教育局函-主管機關所屬學校公務人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條之1第8項規定應調離學校現職之處理參考流程-1110922.pdf 主管機關所屬學校公務人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條之1第8項規定應調離學校現職之處理參考流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