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人事室

:::

公告事項

類別 標題 張貼日期
公告事項 轉知「112年臺中市市民暨公教人員聯合婚禮」活動
法令查詢/行政規章及函釋/任免遷調 轉知公務員服務法於111年6月22日修正後,公務員兼職所領受之報酬是否受「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表」規定限制疑義一案
公告事項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有關「身心障礙人員職場參考手冊」數位化影音版已置於總處全球資訊網供參考運用
法令查詢/行政規章及函釋/其他規章 轉知「公教人員保險監理委員會組織規程」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12年8月9日修正發布
法令查詢/行政規章及函釋/各類保險 公告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民國112年8月9日發布
法令查詢/行政規章及函釋/退休撫卹 轉知「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業經考試院於民國112年7月20日訂定發布
法令查詢/行政規章及函釋/考績獎懲 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第七點及「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表揚作業規定」第四點,並自112年8月11日生效
法令查詢/行政規章及函釋/任免遷調 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第十四點,並自即日生效
公告事項 轉知國教署112學年度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及教務行政相關業務
公告事項 公告112年7月份新增、修訂人事法規、釋例
法令查詢/行政規章及函釋/退休撫卹 轉知教育部重申有關代理兵缺期滿,嗣經學校續聘代理原服務留職停薪教師於退伍日至其實際復職日前之年資得否併計為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年資疑義,應依該部97年4月9日台人(三)字第0970052729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轉知教育部112學年度商借教師至國教署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及教務行政相關業務
法令查詢/行政規章及函釋/退休撫卹 轉知教育部發布「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15條第2項規定之解釋令
法令查詢/行政規章及函釋/退休撫卹 轉知「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業經教育部於112年7月20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124201785A號令訂定發布
公告事項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1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辦理不適任教師相關業務案
公告事項 轉知為強化行政中立觀念,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特別辦理112年行政中立宣導暨抽獎活動
法令查詢/行政規章及函釋/待遇福利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業建置「推動公部門設置職場托育設施」網站專區
法令查詢/行政規章及函釋/各類保險 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有關健保部分負擔調整方案宣導素材
公告事項 轉知嘉義市政府112年「LOVE兔U・幸福I+1」單身聯誼活動實施計畫及行程表
法令查詢/行政規章及函釋/考績獎懲 轉知臺中市政府修正「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獎勵績優員工核發禮品禮券作業要點」,並修正名稱為「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機構學校獎勵績優員工核發禮品禮券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法令查詢/行政規章及函釋/退休撫卹 轉知為服務偏遠地區領受人及支領新制一次性退撫給與之便利性,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增列委託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代付業務,並自即日起施行
公告事項 公告112年6月份新增、修訂人事法規、釋例
法令查詢/行政規章及函釋/退休撫卹 轉知民國112年5月10日修正公布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之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行政院令會同發布除第2條第2項、第3項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事項自112年6月1日施行外,自112年4月30日施行
法令查詢/行政規章及函釋/訓練進修 轉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修正「臺中市獎勵績優市立中小學教師國內外全時進修研究實施計畫」第伍點及第玖點第二項
法令查詢/行政規章及函釋/退休撫卹 轉知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儲金監理會設置辦法業經教育部112年6月17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124201755A號令訂定發布
服務園地/退休試算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教人員退休撫卹試算系統」新增「一般人員使用退休試算作業」功能,並於112年7月6日上線
法令查詢/行政規章及函釋/任免遷調 轉知有關聘僱職缺得由機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聘僱職缺(含年度及職務代理人)之備取人員遞補,或由現職聘僱人員改聘(僱),並免經公開甄選程序
法令查詢/行政規章及函釋/出勤差假 轉知有關1月16日屆齡退休公務人員退休當年「應上班日數」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及未休假加班費之請領及核發事宜,並自113年1月1日起適用
法令查詢/行政規章及函釋/退休撫卹 轉知112年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按月支(兼)領月退休金(俸)之基準數額,業經行政院112年6月7日院授人給字第11240008151號公告為新臺幣2萬8,000元以下
法令查詢/行政規章及函釋/退休撫卹 轉知行政院修正退休公教人員三節慰問金及子女教育補助之發給對象,並自113年1月1日生效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