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為因應國民年金法規定之老年基本保證年金調整,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58條及第59條規定審定之「未成年子女加發撫卹金」,每月給與標準應由新臺幣3,772元配合調整為4,049元,並溯自113年1月1日生效 2024-01-17 黃 先生 1130117市府函.pdf 1130112銓敘部函.pdf 1130110衛生福利部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