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为因应国民年金法规定之老年基本保证年金调整,依公务人员退休资遣抚卹法第58条及第59条规定审定之「未成年子女加发抚卹金」,每月给与标准应由新台币3,772元配合调整为4,049元,并溯自113年1月1日生效 2024-01-17 黄 先生 1130117市府函.pdf 1130112铨叙部函.pdf 1130110卫生福利部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