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有關各機關人員因執行公務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簡稱COVID-19),或因執行公務與確定病例接觸,接獲衛生主管機關通知應實施居家隔離所衍生相關費用之處理原則 2021-07-02 郭小姐 詳如附件 臺中市政府_函.pdf 行政院_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