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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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春節(104年2月18日至2月23日)將屆,請遵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 2015-11-05
  • 郭 小姐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2月4日臺教國署政字第1040015097號書函辦理。

二、為提升政府優質廉能形象,請各單位同仁於佳節期間遵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內有關「受贈財物」與「飲宴應酬」等相關規定。該規定中與機關有職務上利害關係之個人 、法人或團體餽贈財物或邀宴應酬,原則上應予拒絕並落實知會登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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