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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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轉知市府教育局函轉「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員工異常狀況通報作業要點」及「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處理員工異常狀況通報作業有關人員獎懲基準」自109年7月16日起停止適用。

  • 2020-07-21
  • 趙主任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轉臺中市政府本府109716日府授政三字第1090168303號函,有關「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員工異常狀況通報作業要點」及「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處理員工異常狀況通報作業有關人員獎懲基準」自109716日起停止適用。
二、檢附「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員工異常狀況通報作業要點」及「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處理員工異常狀況通報作業有關人員獎懲基準」停止適用總說明、規定整理表各一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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