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公务人员退休资遣抚卹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131条,业经考试院民国110年3月30日令修正发布 2021-04-28 黄 先生 详如附件 1100421铨叙部函.pdf 发布令影本_修正条文_总说明及逐条说明.pdf 公务人员育婴留职停薪期间继续缴付公务人员退休抚卹基金费用选择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