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学校教职员退休资遣抚卹条例自民国107年7月1日施行后,如因相关法定事由丧失及停止领受权利时之发放原则及其相关事宜。 2018-11-29 黄 先生 一、台中市政府教育局107年11月22日中市教人字第1070107245号函转 教育部107年11月21日台教人(四)字第1070198129号函办理。 二、检附前开函影本1份。 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公文 教育部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