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为配合铨叙部民国111年8月29日部铨四字第11154849531号函释,就该总处(含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历次相关函释自即日起停止适用案 2022-10-03 赵主任 人事总处函-配合铨叙部民国111年8月29日部铨四字第11154849531号函释_就该总处_含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_历次相关函释自即日起停止适用-111092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