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立台中第一高级中等学校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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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知教育部函示有关公立高级中等学校专任教师职前曾任私立高级中等学校专任教师年资,教师证书科别与聘任科别依「中等学校任教科别教师证书对照表认定」,属于同群-专长者,或未区分专长之群别属于同群者,可采计该段私立高级中等学校专任教师年资,办理提叙薪级制所聘职务等级最高年功薪,并自110年6月2日起生效

  • 2021-06-09
  • 郭 小姐
详如附件,如有上开情形当年未提叙者,尽速(文到30日内)备齐相关资料至人事室办理改叙,并自6/2生效,不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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