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自民国111年1月1日起,各机关于核计公务人员休假日数时,其所具公务人员考试录取训练期间,以及曾服务于政府机关(构)、公立学校之全时专任人员年资,得采计为公务人员休假年资 2021-08-24 黄 先生 详如附件 1100824铨叙部函.pdf 1100824铨叙部令.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