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不得在外补习、兼职或借职务之便从事私人商业行为 2018-01-30 黄 先生 台中市政府教育局中华民国107年1月22日中市教中字第1070004601号 主旨:重申教师不得在外补习、兼职或借职务之便从事私人商业行为案。 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