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立台中第一高级中等学校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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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自107年9月1日起生效之「军公教人员兼职费支给表」,历年相关函释均自107年9月1日停止适用。

  • 2018-10-01
  • 黄 先生
一、依据台中市政府107年9月20日府授人给字第1070226461号函转行政院
        人事行政总处民国107年9月17日总处给字第10700516682号函办理。

二、检附前开函影本及「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有关兼职费支给
        函释停止适用一览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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