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立台中第一高级中等学校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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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知本(111)年1月12日修正公布并定自同年月18日施行之性别工作平等法(以下简称性工法)部分条文,本年1月18日修正发布之性工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条、第15条条文,以及性工法第15条第4项及第5项规定之解释等3案

  • 2022-01-24
  • 黄 先生
现行相关公务人员法规如有与旨揭性工法及其施行细则修正条文及补充函释规定等未尽相符者,于该等公务人员法规修正前,各机关得迳依性工法相关规定办理,即公务人员如有陪伴其配偶妊娠产检之需求,或其配偶分娩时,得依性工法第15条之规定请陪产检及陪产假7日,并得以时计;至公务人员之产前假日数,则仍依现行请假规则第3条第1项第4款所定之8日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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