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中央公教人员购置住宅贷款利率及国军官兵购置住宅贷款利率 2016-07-19 赵主任 105年7月15日台教国署人字第1050082144号 内政部营建署函为89年度(含)以前办理之中央公教人员购置住宅贷款利率及94年度(含)以前办理之国军官兵购置住宅贷款利率,自105年7月6日起依规定由原年息1.207%调整为年息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