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通知事项:请全体专任职员(含专任组长)选举产生校长遴选协调会职员代表2人。
说明:
一、依据本校105.4.1校长遴选筹备会决议事项办理。
二、依「国立高级中等学校办理校长遴选座谈会应行注意事项」第3条:各校应成立工作小组。该工作小组之组成方式及人数经本校105.4.1校长遴选筹备会决议「召开协调会决议」,协调会成员为各处室一级主管、秘书及主任教官(9人)、各学科召集人(6人)、票选产生之教师代表及家长代表(2人)、职员2人(择期由职员票选产生),共计19人。
三、票选职员2人之进行如下:
(一)投票时间:105年4月6日(星期三)上午8:00-10:00
(二)投票地点:本校人事室。
(三) 投票方式:以无记名单记法(仅圈选1人,否则为无效票),以获得最高票之前二名当选(同票数则由开票人员当场公开抽籤决定当选人员)。
(四)以本校专任职员(含专任组长)为被选举人及选举权人,请于投票时间亲自至人事室签名领票并投票。
人事室 启
10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