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立台中第一高级中等学校人事室

:::

有关教师请假规则第3条第1项所定生理假之日数核计方式

  • 2019-04-02
  • 黄 先生
一、依据台中市政府教育局108年3月28日中市教人字第1080026406号函转
        教育部108年3月26日台教人(三)字第1080009667号函办理。

二、重申女性公务人员生理假之日数核计方式,并明定历次解释与本次解释
       未合部分即日起停止适用。

三、检附相关公文如附件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