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各机关、学校及事业机构人员于防疫隔离假期间支薪事宜 2020-03-31 黄 先生 主旨:各机关、学校及事业机构人员于防疫隔离假期间支薪事宜,请依说明办理,请查照。 说明: 一、配合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COVID-19)整体疫情防控,109年3月19日(含)以后非因公出国者,防疫隔离假期间不予支薪。 二、非属前开情形者,于防疫隔离假期间照常支薪。 防疫隔离假期间支薪事宜.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