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台中市政府教育局107年6月6日中市教人字第1070049654号函转有关教育部
为配合公立学校教职员退休资遣抚卹条例及其施行细则施行,新订完成公立学校
教职员退休及遗属一次(年)金案件相关书表。
二、为配合前开退抚条例之施行及相关实务作业,爰新订书表格式如下
1.「公立学校教职员退休事实表(含服务机关(构)学校代填)」
2.「公立学校教职员资遣事实表(含服务机关(构)学校代填)」
3.「遗属一次(年)金(或一次退休金馀额)申请书(公立学校教职员)
(原抚慰金,配合退抚条例用语修正)」
4.「退休公立学校教职员遗族遗属一次(年)金请领顺序系统表」
5.「亡故退休教职员遗族领受遗属年金同意书」
6.「亡故退休教职员遗族代表领受遗属一次金同意书」
7.「离职人员退休金给付申请书」
公立学校教职员退休及遗属一次(年)金案件相关书表
- 2018-06-15
- 黄 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