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政部订定之「从事涉及重要国家安全利益或机密业务之退离职人员应经审查许可期间届满后进入大陆地区申报办法」 2020-03-03 赵主任 内政部于109年2月18日以台内移字第 10909307032号令订定之「从事涉及重要国家安全利益或机密业务之退离职人员应经审查许可期间届满后进入大陆地区申报办法」,请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