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天然灾害停止上班及上课作业办法」有关致灾性热带低气压或连续豪雨而有停止上班停止上课之规定。 2019-05-07 黄 先生 一、依据台中市政府中华民国108年5月1日府授人考字第1080098051号函转 行政院民国108年4月29日院授人培字第10800330662号函办理。 二、检附发布令影本、修正条文、修正总说明及修正条文对照表各乙份。 台中市政府公文 人事行政总处公文 总说明及条文对照表 修正对照表 停班停课雨量参考基准 修正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