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立台中第一高级中等学校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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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攻中立及公务伦理宣导事项

  • 2015-11-05
  • 郭 小姐

依据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104年10月15日台教国署人字第1040115531号函办理
1、公务人员行政中立:
(1)「不分颜色,不分党派,行政中立在于心中的那把公正尺。考试院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提醒您。」
(2)「公务人员行政中立,国家进步的动力。考试院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提醒您。」
(3)「行政中立,全民得益;依法行政,公平公正!考试院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提醒您。」
(4)「行政要中立,国家更安定。考试院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提醒您。」
2、公务伦理与公义社会:
(1)「公务人员五大核心价值—廉正、忠诚、专业、效能、关怀。考试院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提醒您。」
(2)「公务人员应廉洁自持、利益回避、依法公正执行公务。考试院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提醒您。」
(3)「公务人员应恪遵宪法及法律,效忠国家及人民,增进国家利益及人民福祉。考试院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提醒您。」
(4)「公务人员应与时俱进充实专业职能,提供优质服务。考试院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提醒您。」
(5)「公务人员应力行团队合作,提升工作效能,积极回应人民需求。考试院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提醒您。」
(6)「公务人员应怀抱同理心,尊重多元文化,落实人权保障。考试院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提醒您。」
(7)「公务人员应关怀弱势族群,促进族群和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考试院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提醒您。」
(8)「公务人员应致力提供民众优质生活环境,缩减贫富差距,营造均富安康的社会。考试院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提醒您。」

* 相关网址:http://www.csptc.gov.tw/pages/list.aspx?Node=929&Type=1&Inde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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