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立台中第一高级中等学校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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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公职人员于涉有其本人或关系人年终考评核各阶段,是否具有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未自行回避之主观故意判断参考基准

  • 2015-11-05
  • 郭 小姐
教育部 函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04年8月11日
发文字号:台教政(一)字第1040109020号
附件:参考基准(0109020A00_ATTCH1.pdf,共1个电子档案)
主旨:检送「公职人员于涉有其本人或关系人年终考绩评核各阶段,是否具有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未自行回避之主观故意判断参考基准」,请查照并转知所属。
说明:依据法务部104年08月05日法廉字第10405011230号函办理(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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