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為配合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自107年7月1日起施行,以112年12月25日臺教人(四)字第1124203591A號令廢止該部95年6月20日台人(三)字第0950072395C號令等4則解釋令,另併同停止適用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相關解釋函68則,均自107年7月1日廢止生效(停止適用) 2024-01-03 黃 先生 1121225教育部函.pdf 1121225教育部令.pdf 停止適用教育部相關解釋函一覽表.pdf 廢止教育部相關令釋一覽表.pdf 1130103市府教育局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