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所定生理假之日數核計方式 2019-04-02 黃 先生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8年3月28日中市教人字第1080026406號函轉 教育部108年3月26日臺教人(三)字第1080009667號函辦理。 二、重申女性公務人員生理假之日數核計方式,並明定歷次解釋與本次解釋 未合部分即日起停止適用。 三、檢附相關公文如附件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公文 教育部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