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教人員出國及赴大陸地區案件處理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2019-10-29 黃 先生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108年10月17日府授人考字第1080239324號函辦理 二、檢附「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教人員出國及赴大陸地區案件處理要點」部分修正規定、修正總說明 、修正對照表及全規定各一份。 公文-臺中市政府 處理要點 部分修正規定 修正對照表 修正總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