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表揚作業規定」第三點、第四點,並自113年2月6日生效 2024-02-15 黃 先生 1130215市府函.pdf 1130206行政院函.pdf 修正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表揚作業規定第三點_第四點.pdf 修正對照表.pdf 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面談審查評分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