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部分條文及第四條附表,業經行政院民國112年3月15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23024444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2023-03-16 黃 先生 1120316市府函.pdf 1120315行政院令.pdf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部分條文及第四條附表修正總說明.pdf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odt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對照表.pdf 第四條附表_修正前_各通報權責機關停止上班上課雨量參考基準一覽表.pdf 第四條附表_修正後_各通報權責機關停止上班上課雨量參考基準一覽表.pdf 第四條附表修正規定各通報權責機關停止上班上課雨量參考基準一覽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