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符合法定身心障礙資格之公立學校教職員申請自願退休辦理個別化專業評估機制作業注意事項」,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月18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100151132A號令訂定發布 2022-01-20 黃 先生 詳如附件 1110118教育部令.pdf 1110118教育部函.pdf 符合法定身心障礙資格之公立學校教職員申請自願退休辦理個別化專業評估機制作業注意事項.odt 符合法定身心障礙資格之公立學校教職員申請自願退休辦理個別化專業評估機制作業注意事項逐點說明.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