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受免職、解聘、休職、撤職或免除職務處分,於民國110年10月22日以後,因撤銷、廢止或其他事由而溯及既往失效者,得於復職(聘)並補薪時,追溯加保相關規定 2021-12-13 郭小姐 詳如附件 臺中市政府函.pdf 銓敘部令.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