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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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因應國際間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持續擴大,自即日起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差勤管理調整。

  • 2020-03-03
  • 黃 先生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109年2月27日府授人考字第1090045500號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民國109年2月26日
        總處培字第1090027582號函辦理。
 
二、自本年2月27日起,各類人員如有請假出國依下列方式辦理:
       前往第一級注意(Watch)及第二級警示(Alert)國家、地區(含轉機)者:依指揮中心規定,回國後
       需實施自主健康管
理14天,除因公奉派前往外,若非必要,避免前往如仍前往者,屬可歸責當事
     人情形,不核給不列入
年度病假日數
考績計算之病假
       如需請假,依各類人員請假規則規定以休假、事假、病假或加班補休等假別辦理。

三、前開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及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指揮中心將依疫情發展狀況隨時調整,請
       注意依最新規定調整辦理,不再另外行文通知。

四、檢附指揮中心本年2月24日公佈之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及本年2月26日公佈之國際旅遊疫情建議
        等級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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