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立台中第一高级中等学校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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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表扬模范公务人员要点」第八点,并自108年1月30日生效。

  • 2019-02-15
  • 黄 先生
一、依据台中市政府108年2月11日府授人考字第1080028688号函转
        行政院108年1月30日院授人培字第10800265531号函办理。

二、本次为增加获奖人员利用公假补休之弹性,修正公假请毕期限自六个月延长为一年。

三、检送原函及修正「行政院表扬模范公务人员要点」第八点及修正对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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