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立台中第一高级中等学校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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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函示有关「公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成绩考 核办法」第17条第1项规定

  • 2019-05-15
  • 黄 先生
一、依据台中市政府教育局108年5月7日中市教人字第1080040334号
       函转教育部108年5月6日台教授国部字第1070166646C号函办理。

二、检附教育部原函及解释令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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