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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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績獎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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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第4點、第5點,業經教育部以113年2月7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5253A號令修正發布
    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表揚作業規定」第三點、第四點,並自113年2月6日生效
      轉知公務人員年終(另予)考績考列丁等,於權責機關製發考績(成)通知書及免職令前,已先因退休、辭職或其他原因離職,或所屬公務人員於考績免職確定前離職,請依銓敘部函說明二、三辦理相關事宜
        轉知臺中市政府修正「臺中市政府獎勵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並自民國113年1月1日起生效
          轉知臺中市政府修正「臺中市政府獎勵廉潔楷模實施要點」,並自112年11月1日生效
            轉知公務人員考績銓敘審定後,如其於該考績考核期間經權責機關核定發布生效之平時考核懲處嗣經救濟機關撤銷,機關應如何處理
              轉知「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7點,業經教育部以112年10月17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3934A號令修正發布
                轉知臺中市政府訂定「臺中市教師節敬師獎勵實施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轉知教育部112年9月2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20253A號令修正發布「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1條、第16條
                    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第七點及「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表揚作業規定」第四點,並自112年8月11日生效
                      轉知臺中市政府修正「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獎勵績優員工核發禮品禮券作業要點」,並修正名稱為「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機構學校獎勵績優員工核發禮品禮券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轉知「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遴薦選拔審議及表揚要點」業經銓敘部民國112年6月7日部管二字第11255829371號令修正發布
                          轉知「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名稱修正為「公務人員激勵辦法」,並修正全文,業經考試院民國112年4月25日修正發布
                            臺中市政府本(112)年模範公務人員當選名單
                              轉知「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10點、第11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2月13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0309A號令修正發布
                                轉知修正「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提升公教人員客語能力獎勵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民國112年編印之「公務人員行政救濟法規彙編」
                                    轉知第1屆「透明晶質獎」實施計畫
                                      轉知銓敘部民國112年1月19日部法一字第11255291301號令影本1份
                                        轉知教育部「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3點、第4點、第8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月17日以臺教師(三)字第 1112605106A號令修正發布
                                          轉知臺中市政府修正「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案件處理要點」部分規定及第十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轉知銓敘部修正「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考績(成)作業要點」第12點、第15點及第24點,並自本(111)年11月9日生效
                                              「人事管理人員獎懲規定」修正為「人事人員獎懲規定」
                                                轉知有關考績委員會委員於任期中辦理留職停薪之處理方式
                                                  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修正「公務人員考績考列丙等人員輔導訓練實施計畫」第3點
                                                    轉知「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3點、第7點、第8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5月25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12600683A號令修正發布
                                                      轉知臺中市政府本(111)年模範公務人員當選名單
                                                        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執行重大專案獎勵要點」第五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並自民國111年3月23日生效
                                                          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第七點及「行政院辦理模範公務人員審議程序及表揚作業規定」第三點,並自111年3月23日生效
                                                            轉知有關師鐸獎獲獎人員涉「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3點第4款消極條件之相關處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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