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立台中第一高级中等学校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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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开立退抚给与专户之领受人,如有冒领或溢领情事者,其退抚给与专户开户银行得否就冒领或溢领之款项,迳自领受人专户扣款收回疑义一案。

  • 2019-08-15
  • 黄 先生
一、依据台中市政府中华民国108年8月7日府授人给字第1080183693号函转
        铨叙部民国108年7月30日部退三字第10846592852号函办理。

二、本府开立退抚给与专户之领受人倘有旨揭情事者,请各机关学校依公务
       人员退休资遣抚卹法及前开函文规定办理。

三、检附前开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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