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立台中第一高级中等学校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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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解释有关公立学校教师退休再任由国立大学校务基金支应之有给职务,仍属政府编列预算支给范围。

  • 2020-02-07
  • 黄 先生
一、依据台中市政府教育局109年2月23日中市教人字第1090008125号函转教育部
       109年1月30日台教人(四)字第1090002716号书函办理。

二、依据教育部108年会议决议略以,国立大学院校所编列之预算自属政府预算体系
       ,不论其校务基金财源是否为政府补助有所差异。故再任退休教职员薪酬虽以
       「校务基金-自筹收入」支应,仍属政府编列预算支给范围。

三、检附前开书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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