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立台中第一高级中等学校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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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应国民年金法规定之老年基本保证年金调整,依公务人员退休资遣抚卹法第58条及第59条规定审定之「未成年子女加发抚卹金」每月给与标准配合调整。

  • 2020-02-17
  • 黄 先生
一、依据台中市政府109年2月12日府授人给字第1090031363号函转
       铨叙部109年2月11日部退五字第1094899038号函办理。

二、本次调整系溯自109年1月1日生效。

三、检附前开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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